1776年7月4日,北美十三州的代表发表《独立宣言》,正式宣布脱离英国。事实上,此前独立战争已经打了一年多,在战场上,北美一直处于劣势。《独立宣言》发表7年后,英国才被迫承认美国独立,但是作为“独立革命”的里程碑式事件,这一天还成了美国的“建国纪念日”,即国庆日。
如果以革命的对象来划分,革命可以被分为两类:一类是“驱除外敌”的独立革命,一类是“消除国内压迫”的民主革命。这样的区分浅显易懂,也不会产生争议。前者如美国独立革命,后者如英国光荣革命、法国大革命。但如果以革命的“烈度和后果”来划分,就会出现两种尖锐冲突的历史叙事:◎ 一般人熟知的“革命”,通常是宏大叙事:流血牺牲、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主义;摧毁旧制度、旧习俗的推倒重来;设计宏伟蓝图、在人间建立天国的“圣化构想”……这种叙事,不妨称为“激进主义的革命史观”。它迎合了人类“喜新厌旧”“改天换地”的浪漫激情,满足了大众“掌控命运、渴求平等”的幻象,因此非常有感召力和诱惑力,几乎垄断了两个多世纪的“革命”叙事。◎ 还有一种与激进主义叙事相反的革命史观,秉持的是:流血最少的革命,是最好的革命;越伟大的人、越完美的革命蓝图,越要对其保持警惕和审慎;与创造新制度相比,更重视守住人类已有的好传统;衡量一场变革伟大与否的标准,是有没有诞生能拓展人类自由边疆的信仰、制度与秩序……这种“保守”的革命叙事,由于缺少宏大叙事、激情浪漫,一直长期被边缘化、被忽视。激进主义看重的,是革命的“浪漫牺牲”“伟大蓝图”,保守主义看重的,是革命是否有助于“守住已有的自由、创发新的自由”,能否带来“私产权利、民间道德”的提升。保守主义最在乎的是——革命能否走出“治乱循环”的诅咒?能否确保和平、正义、自由的规则能够持久扩增。按照激进主义史观,独立革命无疑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——从英国的殖民地,变成一个独立的国家——虽然只是邦联,没有形成大一统的国家。然而,按照保守主义史观,美国独立革命虽然有一些创新——为了反抗英王的暴虐统治,他们被迫拿起武器,胜利后也没有与英国长期对抗;他们诉诸“造物主赋予的权利”,第一次喊出了“无代表不纳税”。但是,就创造性和影响力而言,独立革命与其他两场革命——制宪革命和清教革命相比,它甚至是最不重要的。
1787年,在华盛顿的主持下,独立后的北美各州派出代表,在费城召开会议。经过4个多月的激辩、妥协和表决,最终达成了一份“各方勉强接受”的决议案,这就是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——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》(参见:美国人尝试进行的国家大实验)制宪会议之后长达数十年,以杰弗逊、麦迪逊为代表的阵营,与以汉密尔顿为代表的阵营,围绕着对宪法条款的理解,以及如何从宪法到内政外交的国策,又进行了长期的辩论,直到华盛顿用其政治智慧让双方达成“脆弱的联合”:政治上,美国从独立革命后松散的、并无制度创新的邦联时期,和平过渡到由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》创设的联邦共和国;经济上,美国沿着汉密尔顿的“顶层设计”,开始踏上中央政府驱动的工商业、金融帝国之路——为美国迅速崛起插上了双翼。这场静悄悄的革命,我们称之为“制宪革命”,这场革命实现了多个“前无古人的创新”。按照激进主义的史观,革命必须“以雷霆手段统一国家意志”,否则国家就会分裂——对内无法主持正义,对外无法抵御侵略。例如拉美革命、辛亥革命后的军阀混战。美国独立后,面临着同样的难题:一堆四分五裂的州(state,邦国),没有统一的货币、税收和法律,也没有国防和外交;内外战一触即发,独立成果即将毁于一旦。
有人绝望到要拥戴华盛顿为帝,期望依靠个人权威,甚至暴力手段来制止纷争——屋大维、拿破仑就是这样上台的。华盛顿深知其害,对此坚决抵制。他的个人威望,被用于促成和平谈判。在此之前,人们从未想过还有这样一种“谈出来的国家”。就连被誉为“现代民主开端”的英国光荣革命,也是先打再谈,其政治角力也是强弱碾压。制宪革命的第一个创新在于,不是依靠“砍人头”的暴力压服,而是以“数人头”的和平决议,谈出了一个超大规模的共和国。提到“谈出来的国家”,大家最熟悉的是制宪会议——“没有中心力量,每个人都畅所欲言,就连失败者的能量也被吸收了进来……” 但实际上,会场之外的“谈”,分歧之大、激烈之剧、成果之丰,不输于制宪会议。与直觉不同的是,制宪会议结束后,会议成果并没有生效——因为州权最大,要由各州代表签署达成的协议,还需要至少九个州的议会批准,才能正式生效。在各州陆续投票批准前的几年时间里,国父们又以笔为剑,隔空辩论,这些内容甚至发表在报纸上——这就是后来的《联邦论》等作品。这些不朽的文献,是理解现代政治、理解“保守主义智慧”的重要参考,也早已成为研究美国的必读书。
今天,“民主”二字,是政治正确的代名词。但事实上,在古希腊衰亡后、托克维尔访美之前,历史实践的结论都是“民主受制于国家规模”,因此只适合小国,大国一定失败。在大国,民主决策动荡大,风险大;民主监督成本高,效率低;民主选举劳民伤财,代表不均,造成分裂……“民主”一直是个贬义词。低效、决策错误——处死苏格拉底是古代民主永远的伤疤。在制宪会议上,大部分代表反感民主。但是,制宪会议用共和再造了民主,创造了一种混合的民主。这些创新主要包括:· 理念或认知上的创新:自由高于民主,民主只是手段,自由才是目的。· 伟大的制度创新:前所未有的“纵向分权”和“横向分权”,达到分权制衡:
| 纵向分权:在联邦宪法下,州和联邦政府之间是平等分立的关系,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,既保留了各州的自治权力,又维持了联邦的协领权威。| 横向分权:实行立法、司法、行政三权分立,相互独立,相互制衡。| 民间权力:公民社会发达,民间权力多样、有效,以媒体、社团、民兵武装等多种形式,对立法、司法和行政实行严格监督。
| 众议院、参议院的不同功能以及代表名额分配,是“用共和改造民主”的范例,既保证了大小州地位平等,又兼顾各州发展不平衡的现实,避免民主僵化、教条。
· 本土化的微创新:自下而上的乡县自治,可以普及公民常识、保持制度纠错。在政治思想史的版图上,关于大国兴衰的缘由,常常被“地理决定论”“文化决定论”“制度决定论”所左右。比如,按照制度决定论,制宪会议之后,美国“自此走上了自由繁荣的康庄大道”。然而事实是:制宪后的美国,长期是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,工业进口被英国限制,船员被阿拉伯抓去做奴隶…...“制度决定论”流行的结果是,人们长期忽略了“从好制度到好国策”的施政经验、“从好制度到好公民”的民情训练。从制宪会议到美国崛起,中间最重要的一环“杰汉之争”——汉密尔顿与杰弗逊、麦迪逊关于宪法如何落地为国策的两条路线之争——被严重忽略了。这一议题长期无人问津,也鲜有好的作品问世。最近,美国文明史大家钱满素先生推荐引进的《脆弱的联合:汉密尔顿、杰弗逊和麦迪逊》,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。作者安德鲁·香克曼没有站在今天的视角,去重说“联邦党人文集”那些事,而是将重心放在三位国父关于“国策”的争论——最后达成的是“脆弱的联合”,却造就了强大的美国。
美国土地肥沃、地广人稀,农业天然就是美国的比较优势。当时的美国,95%都是自耕农。杰斐逊认为,坚持发展农业对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来说非常重要。除经济上的理由外,杰斐逊更看重的是这条道路对“个人自由”的捍卫。出于美国优越的自然条件,美国的农业经济完全可以不借助政府的外力自我运转。这样,联邦政府可以成为“古典自由主义”意义上的“最小政府”——只需要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税收即可。汉密尔顿则认为,如果美国只发展农业,将会永远受制于大英帝国,无法独立发展。只有发展工业,才能让美国强大。而工业化的前提,则是强大的国家能力。因为如果要建设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,美国必须建设一个统一的大规模国内市场,金融、财政、关税等权力必须集中于联邦。1791年,汉密尔顿向国会递交的《关于制造业的报告》,从关税到政府补贴、专利、产品检验,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,提出美国工业化道路的宏大规划。后世学者普遍认为,这份报告不仅为美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蓝图,还为后发国家赶超发达国家提供了一个经典范本。他们的分歧不是“是否遵守宪法”,而是“如何解释宪法”。问题是,他们都是宪法的起草人,都坚信自己对宪法的理解。他们都认为自己正在依法保护美国人的自由,并会创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。如果遵照对方的计划,美国就会马上解体。“两条路线斗争”的结果是,华盛顿经过权衡利弊,政治上选择杰弗逊,经济上则选择了汉密尔顿的道路,美国从此驶上了工业化的快车道。尽管双方代表了不同的理念,不同的道路,但是仍然坚守着共同的底线——斗而不破,捍卫宪法框架,任何一派得势都不会彻底否定另一派的主张。1800年,杰斐逊当选总统,但他依旧保留了汉密尔顿的国策。政治是关乎人性的危险技艺。从新制度到新国策,绝对不是理所当然,而是险象环生的创新。很多国家,历史上诞生过不少伟大的思想,甚至这些思想变成了成文的法律和制度,但最后却没有变成能够落地的国策、政策,结果导致平等、自由等理念,只停留在纸面上,而没有浸入国民血液,国家治理能力长期低下。因此,如果说读懂美国制度构建的基本原理,了解保守主义政治哲学,绕不开《联邦论》。那么,汲取将制度落地为政策的保守主义智慧,不可不读《脆弱的联合》—— 在长于空谈各种主义,却拙于政策落地的地方,尤为重要。按照激进主义的叙事,革命的成功意味着辞旧迎新,清除“旧制度、旧习俗”是其应有之义。例如法国革命、苏俄革命成功后,以摧枯拉朽之势消灭贵族、教会等旧势力,以及代议制、私有产权等旧制度。然而,独立革命后的美国人不仅没有这么做,相反,他们比英国人更热爱“英国的”自由,甚至回到历史的故纸堆里,将人类文明史上,东西方的自由传统收入囊中。这就是保守主义最推崇的创新智慧——最高明的创新是“修旧如新”,把全人类的自由传统都继承下来;如果反复推倒重来,人们就会无所适从,在苦难、罪恶中随波逐流。“保守主义先知”拉塞尔·柯克说:美国秩序看似创新,其实是东西方三千年的结晶。它不仅有雅典哲学、罗马政治、英国法治的馈赠,还深深扎根于东方耶路撒冷的圣经。美国国父们汲取古希腊崩溃的教训,像梭伦一样主动制定宪法,限制自己的权力;美国继承并改良了古罗马的共和政体,尤其是西塞罗的分权、自然法思想;美国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,还创立了英国没有的最高法院……在制宪会议中,代表们不仅对《大宪章》《权利法案》等政治文献如数家珍,还常常诉诸各国各时代大师:洛克、亚当·斯密、孟德斯鸠,还有霍布斯、亚里士多德……以守旧的方式创新,还体现在精英问题上。一个国家的变革和建设,需要各行各业的大批精英。但人类历史上的激进叙事是:大变革年代,精英成群结队的来,但终因主义之争、党派之争,批量亡殁;精英在革命前大量牺牲,革命后也很难留存。美国的精英群体从未发生过断层。在美国国父中,最年长的富兰克林有81岁,最年轻的只有26岁。是什么样的机制和精神,让这些精英能够脱颖而出、精诚合作?有一个故事很具代表性。杰斐逊和亚当斯,从独立战争时就是亲密战友。二人后来因政见冲突,爆发了激烈的权力斗争。杰斐逊在竞选中击败亚当斯后,废除了亚当斯多个激进的法案,两人因此绝交多年。但是,两人在晚年冰释前嫌。最神奇的是,这对政治冤家做到了“同年同月同日死”——1826年的美国国庆日,两人安静地离世。正如香克曼在《脆弱的联合》中所展示的那样,他们虽然政见不同,却都深信“美国能够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,是因为美国人民身上蕴含着巨大的美德”。正是因为这样的道德信仰,才让他们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。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是——如此出类拔萃、群星璀璨的人才,为何会“突然涌现”在一个偏远、落后的大陆?美国当时只有300多万人,但是这100多位国父并没有“良莠不齐”。他们法律素养极高,政治经验丰富,在专业领域颇有建树。他们不是只谈理论的空想家,更不是不事生产的“职业革命家”。后世有人说他们是半神半人,但事实显而易见,他们是新大陆上孕育的人。1787年,北美13州竟然有23所大学;哈佛已有150年的历史,耶鲁也有87年的历史——美国的精英群体,在独立革命、制宪革命前就已经积累了整整一百多年——这就引出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,以及被遗忘的国父温斯罗普。
1960年,约翰·肯尼迪在竞选演讲中,引用温斯罗普“山巅之城”(City upon a hill)的比喻,向选民承诺他的内阁品质——“勇气、判断、正直和奉献”。1989年,罗纳德·里根 在离职演说中,引用了同一个比喻,回首自己在任期内一直追求的“温斯罗普的美国梦”——敬虔、稳固、自由、安全、繁荣、开放……这两位载入史册的总统,为何不约而同地把一个牧师视为“美国精神的图腾”,把“山巅之城”视为“美国梦的起点”?肯尼迪和里根都是虔诚的基督徒,里根 的保守主义色彩尤为浓厚。他们在20世纪反复重申美国的信仰立场,是为了纠正一般人对美国的误解:一般人认为,美国秩序是进化的、世俗的、科学的、现代的、民主的;但事实上,美国秩序是神圣的、道德的、古老的、共和的。一般人认为,美国秩序是一群政治精英横空出世的妙想;但事实上,美国秩序是“上帝主权在北美的延伸”、是巨人肩上的创新。最早提出要在北美建设“山巅之城”,并率先在马萨诸塞州完成秩序创新的巨人,就是放弃在旧大陆的优渥生活,逃离英格兰的清教徒温斯罗普。在温斯罗普之前,全世界只有两种成熟的政治模式:欧洲的绝对君主国家,它是政教分离、二元竞争的短暂平衡;另一种是东方世界的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,它是世俗皇权一元垄断下的治乱循环。彼时,即便优秀的政治学家也普遍认为“政治与宗教不相容”——政治里只有算计、夺斗和暴力,道德是虚伪的矫饰,而宗教则是迷信、软弱的代名词。但是,温斯罗普率先在北美马萨诸塞州实现了人类社会的第三种政治模式——“清教自治”。一百多年来,北美新大陆上的其他州,都是在复制温斯罗普的模式。从独立战争到制宪革命期间,涌现出半人半神般的美国国父们,都是温斯罗普开创的模式所孕育。但是,长期以来,研究美国独立革命、制宪会议历史的著作汗牛充栋,但关注温斯罗普如何“从0到1”的作品却很少。钱满素先生推荐引进的《逃离英格兰:约翰˙温斯罗普传》,为我们提供了一份“良善自治的原始笔记”、“族群自由的参考方案”。温斯罗普是英国贵族、剑桥高材生,但他却像摩西一样放弃财富与地位,与一群被藐视的新教徒逃离英格兰,在荒野经历患难与困苦,只是为了让自己和后代活在一个良善的秩序里。温斯罗普把民主与信仰带到了马萨诸塞州,并在当地创办教会、医院、学校和图书馆。他们仿照《十诫》制定宪制条例,进行民主选举。他提供了“山巅之城”的构想,并建立了一个清教自治的社会,但是如此优秀的他在竞选总督时,竟然多次落选。在他担任总督的有生之年,人们如此评价马萨诸塞州——它已经非常接近“人类能够企及的、上帝在地上的天国”。他所留下的最大遗产,就是清教自治的成功经验。马萨诸塞的经验很快被复制,变成了后来13州的邦联……温斯罗普为什么能够成功?钱满素先生在《美国文明观察四部曲》中,揭示了这一秩序的生命力所在:面对新移民“重返欧洲”的压力,温斯罗普在一场布道中提出了“山巅之城”的构想:要在基督这块磐石上,建立一座山巅之城,传递上帝的亮光,救赎堕落的欧洲,照亮整个世界,“全世界都在看着我们,不要让上帝的祝福变成诅咒”……温斯罗普创造的圣约宪制、社区自治、合众为一,是美国传承至今的立国价值,是美国历史的“从0到1”:——独立革命是一个里程碑,但它不过是温斯罗普等清教徒“逃离英格兰”的尾声;制宪会议很伟大,但也是在“山巅之城”基础上的再一次规划。——独立革命建起了山巅之城东面的城墙,这是美国地理优势的彰显;制宪革命是一场公正、合理、有余地的城内规划,这体现了制度构建的精巧;温斯罗普的清教革命,则是两者的筑基和积累。当下的美国与世界,正经历着激进主义的拷打,美国国父们正在经历“破四旧”一般的劫难,温斯罗普也被污蔑为卑劣的殖民者——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了解这位“被遗忘的美国国父”。然而,温斯罗普的开创性贡献,正昭示着保守主义的智慧:一切政治问题,归根结底都是信仰、道德问题;“道德政治”是可实现的,但只能是自发的、自下而上的。社会的转型和变革固然需要奉献牺牲,但更需要从制度到政策的实践,以及人才的持续积累。最重要、最艰难的转型,不是暴风骤雨式的剧变,而是诸如制宪革命、清教革命“静悄悄的转型”,是触及信仰高度的革命。——没有这样的积累和储备,当变革发生时,结果可能是再次被激进吞噬。为此,推荐钱满素先生“美国文明经典六书”——重新理解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,汲取被遮蔽的保守主义史观与智慧。点击下图或识别二维码,一键收藏(可在规格中选购单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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